区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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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别
  • 权责目录
  • 职责 职权名称 类别
    环境污染防治 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不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核与辐射 对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对发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生产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对核设施运营单位造成环境污染被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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