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编码 | 120225CGWQT02003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在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 |
责任事项 | 1.接收提交的申报材料; 2.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材料; 3.办结备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9143475 电子邮箱:jzqcgw@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长城路古街西口南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