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方式,受理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举报投诉 |
编码 | 120225SCJQT18062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 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接到特种设备有关举报——按职责进行核实处理 |
责任事项 | 对接到的有关特种设备举报要进行核实处理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82862560 来信来访地址: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3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