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客运经营者关于发车时间安排纠纷的裁定 |
编码 | 120225JTJCJ02031 |
类型 | 行政裁决 |
法定依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六十二条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纠纷-审查-做出决定-向社会公布--归档备案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经营规范; 2.受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依法开展审查; 4.做出裁定决定; 5.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6.归档备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142737 电子邮箱:jixianjiaotongju@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城关镇人民西路67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