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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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别
  • 权责目录
  • 职责 职权名称 类别
    地震监测预报管理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按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地震灾害预防管理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法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保证资金投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教育培训;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三合一”场所管理违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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