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编码 | 120221JYJQT06016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章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公示材料-进行备案-存档 |
责任事项 | 1.民办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和广告。 2.由区教育局进行备案。 3.存档备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9581761 电子邮箱:nhqjyj08@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新华道3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