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给付 |
编码 | 120221MZJJF10002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津民发【2013】17号)三、申请审批程序。各区县卫生局将本区县感染儿童信息明细及监护人联系方式通知本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通知感染儿童监护人,由感染儿童监护人向所属区县民政局提出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区县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核定、审核意见。四、资金来源及发放。(一)资金来源: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全部由市财政负担,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二)发放渠道: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发放。 |
实施机构 |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接受申请—审核—批复—实施 |
责任事项 | 1.对申请进行审核; 2.对符合条件申请批复,实施给付; 3.监督落实情况。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022-69592064 电子邮箱:nhqmzj12@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新华道10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