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审上报 |
编码 | 120221GXJQT03001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九条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其产品、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符合条件的,经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部门认定,享受国家和本市的优惠政策。”《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 |
实施机构 | 宁河区工信局(工业产业发展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第一步: 按照市工信局通知要求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第二步: 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 组织论证审核; 第四步: 对审核结果进行初步确认,按要求报送市工信局。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2.组织论证审查;3. 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按要求报送市工信局。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9592714 电子邮箱:nhqgxj0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光明路3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