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检查 |
编码 | 120000JYJJC10001 |
类型 | 行政检查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
实施机构 | 南开区教育局(中教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提前告知-实施检查(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做出检查结论-送达检查结果。 |
责任事项 | 事前:通知相关单位检查的内容; 事中:实施检查,对检查事项做出结论; 事后:送达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27459975 电子邮箱:nkqjyj_dcs@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广开南街交口南开区教育局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