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事迹突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奖励 |
编码 | 120104SFJJL04005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0年3月31日发布施行) 第五十四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定期或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应当依照规定程序,报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给予记功嘉奖。 |
实施机构 | 南开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 发布方案。 2. 接收申报,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3. 公示评审结果,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340265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24号 电子邮箱:nkqsfj_zzc@tj.gov.cn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