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
编码 | 120104ZWFFBXK01012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3项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实施机构 |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审批四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http://zwfw.tj.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2-27280175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南路263号(理工大学原址A座2-4层)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