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排水工程施工图备案 |
编码 | 120104CGWQT04020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需要建设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后,方可设计排水工程施工图。排水工程施工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并在施工前向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
实施机构 | 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 |
运行流程 | 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设计排水工程施工图—备案—审核—监督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流程。 2.审核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及排水工程施工图。 3.开展不定期检查,了解相对人实施情况。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7380586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13号 电子邮箱:nkqcgw_bgs@tj.gov.cn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