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武清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 |
编码 | 120114SFJQT04001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修订)》(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 |
实施机构 | 武清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反馈-公开 |
责任事项 | 1.区司法局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 2.区司法局对法律服务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考核意见后报市局备案; 3.向法律服务所反馈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162719 电子邮箱:wqsfjbgs@tjwq.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95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