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给付 | 
| 编码 | 120114MZJJF13002 | 
| 类型 | 行政给付 | 
| 法定依据 | 《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 五、严格规范基本生活费发放程序(一)申请、审核和审批。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出具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区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不得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
| 运行流程 | 接受申请—审核—批复—实施 | 
| 责任事项 | 1.对申请进行审核; 2.对符合条件申请批复,实施给付; 3.监督落实情况。 | 
| 监督方式 | 电子邮箱:wqqmzjshk01@tj.gov.cn 联系电话:022-29585564 来信来访地址:武清区民政局 |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