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 |
编码 | 120114JTJJC01022 |
类型 | 行政检查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主席令第86号公布,“2017年主席令第81号修正”)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2、《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1997年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非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天津市武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现场核查-调查取证-制作检查记录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依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目的、依据、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2.向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查明(确认)对方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人员、相对人的权力义务等; 3.听取相对人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核查询问有关情况,制作检查记录; 4.对不存在问题的,告知被检查人;发现问题的,按行政处罚(处理)程序实施管理。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107112 电子邮箱:wqjtjzfjdk@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