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编码 | 120114JTJJC04043 |
类型 | 行政检查 |
法定依据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2.《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74号)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工地现场对工程和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进行检查;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天津市武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现场核查-调查取证-制作检查记录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依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目的、依据、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2.向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查明(确认)对方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人员、相对人的权力义务等; 3.听取相对人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核查询问有关情况,制作检查记录; 4.对不存在问题的,告知被检查人;发现问题的,按行政处罚(处理)程序实施管理。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107112 电子邮箱:wqjtjzfjdk@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