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交工质量进行核验 |
编码 | 120114JTJQT04055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测,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连同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定或者评估报告一并提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 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应当包括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组织、质量评定或者评估程序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以及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结果等情况。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 |
运行流程 | 审核材料-验证性检测-出具交工质量核验意见 |
责任事项 | 1、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材料 2、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 3、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107112 电子邮箱:wqjtjzfjdk@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