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查封、扣押 |
编码 | 120114QNYNCWQZ35014 |
类型 | 行政强制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接报巡查-现场取证-做出决定-执行决定 |
责任事项 | 1、负责接报或巡查发现违法行为 。 2、负责现场调查取证 。 3、负责做出强制决定。 4、负责执行实施决定(或移交司法)。 5、负责一次性告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138860 办公地址:武清区政府D楼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