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的许可-中小学的许可-变更、延续 |
子项名称 | 中小学的许可-变更、延续 |
编码 | 120111SPJXK01011-01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订)第12条、54条。 |
实施机构 | 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审批1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审批服务网址:http://zwfw.tj.gov.cn投诉电话:27928890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