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 |
编码 | 120111DSZXK102002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订)第51条;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9号 2017年修订)第4条。 |
实施机构 | 大寺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街镇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审批服务网址:http://www.tjwsbs.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86431261 来信来访地址: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审批中心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