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120111JYJQT02001
其他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学前成职科)
区级权限
公示材料-进行备案-存档
1.民办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和广告。
2.由区教育局进行备案。
3.存档备查。
部门电话:27391626
电子邮箱:tjxqc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