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编码 | 120111WGJCF01003 |
类型 | 行政处罚 |
法定依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第三十一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年度核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实施机构 | 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申请人提交材料-文化局审核并作出备案登记 |
责任事项 | 1.公示所需材料 2.向文化部门备案 3.做好留存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915944 邮箱:xqwgjsck@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文化中心607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