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编码 | 120111WGJCF01005 |
类型 | 行政处罚 |
法定依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第十八条 :“申请设立从事出版物发行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出版物发行企业可以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无需审批,但应于设立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
实施机构 | 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申请人提交材料-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审核并作出备案登记 |
责任事项 | 1.公示所需材料 2.向文化部门备案 3.做好留存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915944 邮箱:xqwgjsck@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文化中心607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