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登记 |
编码 | 120111XYMQR07003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
实施机构 | 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乡镇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27980479 电子邮箱:936504897@qq.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59号泰和大厦416室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