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区级文明诚信市场的验收和认定 |
编码 | 120111SCJQR03044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1.《关于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 工商市[2010]64号) 2.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文明办拟定的天津市文明诚信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23号) 第六条区县工商、商务部门和文明办负责对区县级文明诚信市场的验收和认定工作,并向认定为区县级文明诚信市场的单位颁发认定证书。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局管理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责任事项 | 1.依申请作出的,及时受理申请; 2.组织论证审查; 3.决定结论,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电话:27917978 电子邮箱:xqqscjgj@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