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津市红桥区 > 行政强制
   查询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别
  • 权责目录
  • 实施主体 职责 职权名称 类别
    区发展改革委 粮食经营管理 对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对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的查封 行政强制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和管理 封存、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封存、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区生态环境局 环境污染防治 对造成污染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的强制 行政强制
    区住房建设委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区住房建设委 节水工作 对营业性洗车场(点)违规用水的处罚 行政强制
    区住房建设委 房管行政管理 对违法装饰装修的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
    区住房建设委 城市排水管理 对不按照城市排水规划建设的排水设施进行拆除 行政强制
    对排水管道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代为治理 行政强制
    区城市管理委 城市道路管理 对无法确定权属单位的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的各类管线极其管线井(孔)、井盖、标志等指定养护维修责任单位 行政强制
    区文化旅游局 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区卫生健康委 疾病预防控制管理 对传染源的隔离检疫消毒控制 行政强制
    区卫生健康委 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区应急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行政强制
    当前:1       总页数:24       每页:15       总数:355      [上一页]      [下一页]    跳转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 邮政编码:300131